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而建筑营业税是3%,增值税是11%。营业税是价内税,全额征讨。而增值税是价外税,是对差额进行征税。营改增的目的其实是有利于消除重复性征税,但实际情况目前不得而知。
营改增 会对造价模式及当前造价体系带来冲击与解构,其课税对象、计税方式及计税依据都将发生重大变化,会对招投标、计价规则、计价依据、造价信息甚至合同的写法都带来变化。首先工程造价必须得“价税分离”了,不然就难以确认进项税额,施工企业按税前造价交纳增值税,每一次申请工程款都会有这样的情况。
因税率不同,抵扣规则也不同,定价、组价、计价、报价和造价就会异常繁琐。人工、材料、机械全部价税分离,信息价与市场价的采集与发布也要价税分离。新增的计价方式也会更严谨,精细,复杂。
以前的什么综合税率3.41%、3.48%什么的就行不通了。当然、材料价、机械费都要通通来一次价税分离,过去材料的什么运杂费、损耗费、保管费不能这样定了,要把税给剔出来。机械费也同理,什么台班单价、折旧费、大修安拆等等,出去人工费后通通价税分离,剩下的裸价计入造价中。信息价要素价格也得分离。同时,定额也要调整,不管你是政府定额、行业定额还是企业定额,其中的材料、机具使用费都要扣除进项税额。总之进项税额在定额中都要扣除的。另外,营改增的核心是抵扣链条打通,环环相扣,层层抵消。但由于实际操作中存在有的可抵扣,有的不能抵扣;有的抵扣多,有的抵扣少。有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换为一般纳税人,而一般纳税人难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即便转换这个流程是很复杂的。所以,增值税作为价外税是颠覆了原来建筑产品的造价构成,有的明赚实亏,有的明亏实赚,这完全取决于有多少可以抵扣的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