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算将员工转入新公司,并清楚原公司工龄,但未按照劳动法赔偿,

2025-03-23 0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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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员工签名的辞职书是存在法律效力的,但是员工能够证明此份辞职书是在欺骗或者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是可以作废的。可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最好请一个代理人先进行详细的商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回答2:

这种事最好到当地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