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撞死一人,无人认领,要负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撞死一人,死者无人认领,要负什么责任?
2025-03-24 03:08: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2、司机是职务行为所致的肇事后果。所以车主要求你缴纳保证金和赔偿金是没有道理的。死者的丧葬费也应当由车主承担。
3、车主与司机之间是合同关系。
如果是交通事故,应该由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果你的这个亲戚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即使能找到受害人的家属,进行了赔偿,也不能因此而无罪,所以现在检察院要求你缴纳保证金和赔偿金是没有道理的,你可以拒绝缴纳,等将来起诉到法院以后,你委托律师帮你辩护,如果到时候仍然没有受害人家属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就不需要赔偿,现在可以先缴纳少量的钱作为死者的丧葬费等其他费用,其他的费用不要缴纳。

回答2:

  交通事故,撞死一人,犯交通肇事罪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其关键要查清行为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与重大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倘若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或由自然因素,如山崩、地裂、风暴、洪水等造成,则就不应以本罪论处。当然,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行为人高速超车后突然发现前方几十米处有人穿越马路,便打方向盘试图避开行人,但出于车速过快,致使车冲入人行道而将他人压成重伤。此时,行人穿越马路作为介入因素仅是发生本案的条件,肇事的真正原因则是违章超速行车,因此应当认定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从而可以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回答3:

首先要看交通队事故认定书,如果你是全责或者主要责任,同时又造成一人死亡,那么你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在死者确认后需要赔偿死者家属民事责任。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回答4:

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如果你负主要责任以上, 可能会追究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有无认领不在量刑之中。

回答5:

等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