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按揭买房期间不能办理入户近日东莞市变更了取消购房入户的时间表,但却还有更大的一个障碍横在广大购房入户的业主们面前,绝大部分购房者都是采取按揭贷款买的商品房,现在公安局户政科要我们入户的买房者必须还清按揭款才能入户东莞,不知政府制定这样政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况且银行方面都确认在还清贷款五成就可以取出抵押合同拿去办户口,为什么户政科办户口却又在这方面设置一个障碍呢?而与贷款者有利害关系的银行却又同意呢?即使不能按时还贷也是欠银行的钱和你公安局办户口有何相干?请政府方面能予以解释清楚,别暗中使绊让我们这些购房入户者空欢喜一场。
此外:我们买房时就是因为购房可以入户才购买房产的,而且我们也支付了很多银行利息,为东莞建设作了贡献,购房入户今年底就结束了,之前也有按揭购房入户的,为何现在不能?政策及有关规定也要合情合理公平公正,不但要为地方政府考虑也要为我们公民着想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