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迫交了辞工单。我没有签合同。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们吗?

2024-11-18 07: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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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合同,你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如果你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你受到欺诈、胁迫等被迫辞职,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