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危废跨省转移运输移出首先,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网上申报,基本流程如下:(一)移出单位书面申请;(二)移出单位所在地市(县)级环保部门初审同意;(三)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受理、材料审查;(四)省环保厅发函向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在网上公示。(五)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答复回函省环保厅;(六)回函产生地市(县)级环保部门,并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