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后,非农户口有土地分配的权利吗

2025-04-13 07: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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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权利。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可以依法分配给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使用。非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方式获得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营权,但可以以其他的方式承包集体土地。


一、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别的目的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

1、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有效解决户口迁移中的重点问题。

2、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

3、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2、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3、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回答2: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