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来看看,父亲不养我,我必须养他吗?

2024-11-17 16: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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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仍然与你生父存有父女关系。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2、尽管“我奶家庭非常困难,是借钱把我养大的,”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你仍然有赡养义务。

只不过。。。“现在我爸身无分文”。。。所以仍然有权利要求你赡养,不过这个权利属于你爸——后妈和他生的那个儿子无权要求你!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3、人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如果“我又没钱,我们也不在一个城市,我嫁到外地了”那么你可以消极应付,等着他起诉你把——如果确实你们之间没有什么情意,他确实有愧于做父亲的责任的话。

不过,看情况,能帮忙就偶尔帮忙下。。只要温馨无愧。

4、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后妈和他生的那个儿子同样有赡养义务,不成你就和他们玩踢皮球。。。

回答2:

  你是有这种义务,你还是他的子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你也要继续抚养你的父亲,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你的在抚养的时候,也可以要求你爸后来的儿子给付一定的抚养费。第二十七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其实你实在不想养的话,每月给点抚养费,要求他们养是一样的,你们两家平分下估计就一两百。当然别一开始就给,等他们到法院告你了,你在说你愿意给一点就可以了,法院一般为了结案率不会拖你的。

  如果真是你说的情况的话,你可以不养你的父亲。他没有对你尽到应该尽到的教育、抚养的义务,当然在他老了以后就没有权利要求你来供养。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是对等,没有绝对的权利,也没有绝对的义务。

  我个人觉得要是没有感情基础,你就别供养了。法院那拿你是没有办法的。像你这样的情况在我国出现了很多,法院只能劝导你,你要是不愿意接受你爸,那谁拿你也没有办法,也不能把你抓起来呀,那样法院不就违法了么。

  谢谢,记得加分!!

回答3:

必须要赡养父亲。

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每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若是能够赡养的情况下,尽量帮助父亲,做个善良的孝子。

回答4:

即使你的父亲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从法律上讲是不能免除你的赡养义务的。

回答5:

从法律角度上讲,你得赡养你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