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性离不开共性,共性包含着个性。唯物辩证法认为,"共性"即普遍性,"个性"即特殊性,两者密切联系,不可分割,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另一方面,个性也离不开共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如何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总要服从于这类事物的一般规律,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无不体现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辩证统一,我们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如哲学与具体科学、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普遍联系与具体联系、运动与具体事物的运动、辩证矛盾与具体矛盾、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哲学上的价值与具体事物的价值的关系等等,都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下面,举几例加以说明。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即体现共性与个性的辩证统一关系。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是对具体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具体科学是世界某一领域或环节的具体知识,研究的是自然界或社会生活中某一领域、某一局部的问题,揭示的是自然界或社会生活中的特殊规律。人们在调节自身的关系中,在处理自身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积累了许多具体的经验,逐渐形成了具体的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
这些具体科学知识讲的都是世界某一特定领域的问题,揭示的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事物的运动发展规律。随着实践的发展,人们对具体事物的认识越来越丰富,经过长期的积累,人们以各种具体知识为基础,思考和研究万事万物的共同性质和共同规律,以及人与外部世界共同的本质关系,还有处理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共同规律,即共同性质。当人们把这些认识系统化、理论化就形成了哲学。可见,具体科学知识是哲学的基础,而哲学反过来会给具体科学的发展、研究以指导。哲学是对各门具体科学知识的概括和总结,哲学与具体科学知识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关系既有联系也有区别。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是紧密相连的。物质是从物质的具体形态中概括出来的,没有物质的具体形态,就不会抽象出物质;物质只能存在于物质的具体形态之中,而物质的具体形态是物质的具体表现。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又是有区别的。物质的具体形态除了具有共同时惟一特性客观实在性之外,我们既不能用物质去代替物质的具体形杰而看不到物质世界的多样性,也不能用物质的具体形态去代替物质,看不到世界的统—性。物质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关系是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矛盾与具体事物的矛盾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两者是—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普遍联系与具体事物的联系同样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普遍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指每一事物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从内部构成要素看,是普遍联系的;从与周围其他事物的联系看也是普遍联系的;即事物的具体联系则是具体的、有条件的、相对的,是个性。所以,人们何以根据事物的固有联系改变事物的存在状态,建立新的具体联系。具体联系是可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