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
3.0.3 混凝土的最大水胶比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
3.0.4 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配制C15及其以下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可不受表3.0.4的限制。
表3.0.4 混凝土的最小胶凝材料用量
最大水胶比 最小胶凝材料用量(kg/m3)
素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0.60 250 280 300
0.55 280 300 300
0.50 320
≤0.45 330
3.0.5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3.0.5-1的规定;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宜符合表3.0.5-2的规定。
表3.0.5-1 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 ≤0.40 ≤45 ≤35
>0.40 ≤40 ≤30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65 ≤55
>0.40 ≤55 ≤45
钢渣粉 - ≤30 ≤20
磷渣粉 - ≤30 ≤20
硅灰 - ≤10 ≤10
复合掺合料 ≤0.40 ≤60 ≤50
>0.40 ≤50 ≤40
注:① 采用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之外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时,混凝土中水泥混合材和矿物掺合料用量之和应不大于按普通硅酸盐水泥用量20%计算混合材和矿物掺合料用量之和;
② 对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和复合掺合料的最大掺量可增加5%; ③ 复合掺合料中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任一组分单掺时的最大掺量。
表3.0.5-2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中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
矿物掺合料种类 水胶比 最大掺量(%)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 ≤0.40 ≤35 ≤30
>0.40 ≤25 ≤20
粒化高炉矿渣粉 ≤0.40 ≤55 ≤45
>0.40 ≤45 ≤35
钢渣粉 - ≤20 ≤10
磷渣粉 - ≤20 ≤10
硅灰 - ≤10 ≤10
复合掺合料 ≤0.40 ≤50 ≤40
>0.40 ≤40 ≤30
注:①粉煤灰应为Ⅰ级或Ⅱ级F类粉煤灰;
②在复合掺合料中,各组分的掺量不宜超过单掺时的最大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