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应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战友:退伍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医保)待遇,并不是可以一刀切回答的,大的就要分为:1、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和七级以下残疾军人;2、经济发达省市和仅仅欠发达省市自治区。以上是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11年修改版)网页链接的第三十四条款的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在国家几十年的坚持对外开放、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国富民强的大环境下,我们残疾军人收到国家各级政府优厚的医保待遇,充分分享了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
一、不管我们残疾军人在职、退休、农村、无业等情况,均依法得到医保待遇(在职的由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基金,无业、农村的由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缴纳医疗保险基金)
二、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医保,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是比职工(正常)医疗保险更好待遇的;比较典型的是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省市均为全免费(含挂号费)的医保待遇;(回答者在2000年后失业的情况下,具有医疗保险待遇后在全国、本地各级医保定点医院普通门急诊的,住院的没有花费自己一分钱;二级以上医院住院还支付伙食费、护工费)。
三、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除了医保承担的以外,剩余的均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并支付伙食费、护工费)。
四、七级以下残疾军人非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除了医保承担的以外;在职工医保“自负”部分,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报销50%(比例各省市自治区有所差异、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并支付伙食费、护工费)。
五、残疾军人和家庭成员因为患病支出自负、自费费用较大、造成家庭生活临时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凭就医发票,到居(村)委会民政干部那里递交申请“家庭生活困难补助”,最后有户籍地县市区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每次不超过2000元、一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
优惠政策:个人可以不缴医疗保险、医疗费全额100%报销、在部队服役时间的工龄视为缴费年限(例如:一个军人参军三年,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满12年,视作缴纳累计满15年)。
伤残军人部分优待:
生活优待:根据伤残性质和伤残等级,发给伤残军人抚恤金或伤残保健金。
医疗优待:领取伤残保健金的伤残军人,享受其所在单位的医疗待遇。
交通优待:伤残军人乘坐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减收票价50%;乘坐国内民航飞机减收票价20%。
不一样的,我是退伍军人
不一样的,详情得咨询当地的社保人员,一般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啥的能找到。地区不同应该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