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三年,公司也依法缴纳社保了,但没有签合同,现在我辞职不做了,请问有没有什么补偿

2024-11-16 22: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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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违法用工情况辞职,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入职一年没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没签合同是可以申请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