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必须达到一定条件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上需要满足户籍及收入等条件方可申请。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城市户口3年以上;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4倍;
(三)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
(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应满28周岁。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扩展资料:
《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二)户口簿和身份证;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月收入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前款所规定的月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社区出具。因工作调动、转业等原因由外地迁郑的人员,其住房情况证明应由迁出地房管部门出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1、 本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
3、无住房,或者三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一)、(四)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到郑州市房管局有问事大厅可以咨询,东区和西区都有房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