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退休职工年满五十五岁106元独生子女费怎么领取

2025-03-20 18: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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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职工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开支。农村和城镇其他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财政预算,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不得低于三十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农村独生子女或者双女户的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最低标准由政府给予补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减免父母及子女个人缴费数额的三分之一,减免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并提高单病种报销比例。

扩展资料:

国家卫计委表示,全国绝大多数省(市、区)按照《通知》要求,通过修订有关规定或政策性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妇不再要求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个别省份由于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尚未修改,仅在工作层面从宽把握,致使极少数地方出现要求再生育退还独生子女奖励费的事件。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地方做好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维护群众权益,把好事办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卫计委:正常生二孩无需退独生子女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回答2:

西安市退休职工年满五十五岁106元独生子女费领取 程序如下:
1、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审批表》,经《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发证机关属地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并出具意见;

2、确认身份无误后,由单位或代理机构填写《西安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人员花名册》,报所在区县计生部门审核备案,由所属养老经办机构负责按月发放。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陕西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
陕人口发〔2010〕75号

一、发放范围

全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中,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均列如补助金发放范围。具体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城市居民中符合领取补助金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可申请。

二、发放标准

补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06元。今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三、执行时间:2009年7月1号

四、截止2009年6月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部分停止执行,从2009年7月1日起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五、截止2009年6月30日未达到<<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原已享受的加发5%退休金或基础养老金政策继续执行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从到达<<条例>>规定补助年龄的下月起,原享受部分停发,改按<<条例>>规定执行。

回答3:

按照200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6年5月26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54条规定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
按照此 规定:2016年5月26日---2018年5月26日两年调整一次,20018年5月26日---2020年5月26日两年调整第二次。即2019年陕西省的社会平均工资6590元/月,那么,退休职工男年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的,每人每月发给补助金。补助金发放标准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参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的659元发放。

回答4:

女年满五十五岁,到时直接打到退休工资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