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环评法,建设项目环评批准后五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开工前应报原批准环评的环保部门审核。2.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建设地点、规模等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根据你的情况,项目规模发生变化,属于重新办理环评手续的范围。建议你首先去环保部门咨询,该如何开展下一步工作。2.编制环评应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建议直接找原来的那家环评单位。或者重新找也可以。只要环评单位的业务范围可以承接就可以了。环评编制费用的问题,当然要双方协商,在按照国家规定测算出的环评费用基础上,可上下浮动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