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劳动仲裁时限怎么办

2024-11-20 12: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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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回答2: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如果你超过申请时效提出仲裁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不予受理。但是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你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如果你觉得没有超过仲裁时效,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你可以起诉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作为。

回答3:

1,超过劳动仲裁时限就只能起诉了
2,我父亲在2007年初找过多次的当地的劳动冲裁委员会。但是当时接待人员没有做任何书面记录,只是口头说解决不了,
你那只是咨询,当然不作任何书面记录,你申请劳动冲裁,才会有书面记录
3,找个专业律师帮你办

回答4:

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超过冲裁时限为由不予受理,应该向你送达不予受理的通知书,有了通知书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的过程中找证据证明2007年曾申请过仲裁,否则还是会以超过仲裁时效驳回你的起诉的。
劳动局如何认定劳动仲裁超过时限了呢?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不申请仲裁,就可以认定超过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