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区别及其对公共职位的影响

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哪位高人知晓,请出手帮助助
2024-11-18 17: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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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93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构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国家公务员制度,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对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制度。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10周年之际,就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的不同笔者不揣浅陋谈一点个人的认识。
  1、指导原则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所谓“政治中立”要求文官不得以文官身份参加党派活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带有党派的政治倾向性。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一根本的指导原则,公务员必须遵守宪法,不得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不得采取反对政府的行动。公务员中的共产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管理体制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强调文官管理是独立于党派之外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政治脱钩”,党派不得直接管理文官。而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各项管理规定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推荐人选以及依法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或由政府任命。
  3、录用的标准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在用人标准上,有的强调所谓“专才”,有的强调所谓“通才”,都把业务知识和能力作为用人的主要条件。而我国公务员制度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录用公务员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把考核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条件,在职务晋升上,注重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在考核方面,强调对公务员的德能勤绩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4、服务宗旨不同。西方国家的文官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文官工会为了文官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并设立专门的机构调节文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而我国公务员制度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制度,公务员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不谋私利,并接受群众监督。我国公务员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也不容许公务员搞特权。
  5、职位划分不同。西方文官制度实行所谓“两官分途”,政务官与事务官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体系,相互之间不能转任。他们强调政务官所谓“政治化”,文官所谓的“职业化”。而我国公务员不存在西方意义上的“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我国不搞多党制和所谓“政治中立”,要求所有公务员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国的公务员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野,在我国政府机关中,政府组成人员和非政府组成人员在产生方式上虽有不同,但所有工作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务员,要求也是一致的,必须既懂政治,又懂业务,做到又红又专。他们之间可以根据需要互相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