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失业补助金如何领取和办理的相关流程

2025-04-05 16: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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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届高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是我省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为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的一项惠民政策,失业补助金的实质是求职补贴,是就业援助的组成部分。为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与民政、财政、人事、教育等部门通力合作,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印发30多万份材料,深入高校、街道社区、村镇宣传讲解政策。在发放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启动就业扶助行动,举办创业培训班、专场招聘会,提供开业指导和小额担保贷款等咨询服务,力促大学生自主创业。
县以上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负责受理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发放失业补助金及咨询服务等工作。
如何领取失业补助
首先你就要你原籍的居委会,人才中心出示同意接收你户籍档案的证明(原因是什么你随便想,只要同意介绍收你就行),带着证明书回公司办理迁出(可能还要麻烦你亲自去公司集体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拿到原籍居委和人才中心接收证明,和公司那边的迁出证明回到你原籍所在的派出所办理迁入。

回答2: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