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销售方,应根据购买方提供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的完整信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确认后,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方也不得因购买方未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而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