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东省为例,灵活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参保缴费的,凭工商营业执照,以及身份证或户口簿办理。
具体参保条件如下:
1、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扩展资料:
1、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在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2、关于一次性缴费政策
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至本通知实施之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可向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缴纳该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本通知实施时间止。
一次性月缴费工资基数,由本人在申请缴费时所在地级以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行申报。一次性缴费额计算公式为:一次性缴费额=本人的月缴费工资基数×20%×一次性缴费月数。
一次性缴费后,统一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记入统筹基金);一次性缴费指数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缴费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缴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按核定结果征收。缴费时效为60个工作日,超过缴费时效未缴费的,原核定结果自动失效,应重新申请、重新核定。
自己缴纳社保,目前个人有两种操作方式。最常见的一般是第一种:准备两张一吋或者是二吋近照(每个地方要求不一样,照片尺寸不敢肯定。)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你们当地的社保大厅社保办理窗口要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社保缴费。窗口受理后会让你到指定银行办理开户业务,你办理好后再返回社保大厅向窗口人员提供银行卡卡号。以后会每月从你提供的卡号上扣款缴纳社保。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社保缴费基数不同,你选择后一年内不能更改。如需调整,也要是下个年度。还有就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你如果想缴纳五险一金,那只有第二种方案挂靠公司缴纳。
你可以到社保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