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咨询学院的辅导员或老师,可以参考学校的推免生选拔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前3年(五年制专业为前4年)综合测评成绩列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15名或前15%。
综合测评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以学习成绩为主,学习成绩以教务处出具的成绩为准,各学院的专业(或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必须与教务处一致,涉及到因专业细分等各种问题、造成学院与教务处不一致的必须有书面的说明,所在学院主管院长和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并向本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并公示。其他与专业能力、科技创新及实践能力等相关的各种奖励附加分所占比重不得高于30%。在此范围内,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附加分涉及的范围及权重,但一个学院的标准应统一,并体现在本院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
3.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6分及以上,由教务处出具证明,且必须是在我校学习期间参加的四六级考试获得的成绩。外语学院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专业外语要求。
4.学风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无补考、重修课程;且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未受过学院或学校任何处分。
英语六级,成绩专业排名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