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储的制度设计赫然是互相牵制的“恐怖平衡”的结果。美联储是一个名为国有实为“纯粹”私有的中央银行。对于美联储的控制权,沃伯格提出“国会控制美联储,总统任命董事会成员”的原则,形成了一个看似绝妙的由“总统任命,国会审核,独立人士任董事,银行家做顾问”的体制结构。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美联储成为美国的控股机构。从此,美国成为了一个伪装成国家的私人银行。
拓展资料
美国联邦储备系统(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为美联储(Federal Reserve),负责履行美国的中央银行的职责。这个系统是根据《联邦储备法》(Federal Reserve Act)于1913年12月23日成立的。美联储的核心管理机构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
所谓股东是联邦储备银行的股东,而不是联邦储备局的股东。联邦储备局是联邦政府的一部分,是政府机构。所以不能笼统地说这些股东是整个美联储的股东。
《联邦储备法案》明确规定,美联储的会员银行就是其股东。美国的全国性银行必须成为美联储的会员银行,接受货币管理办公室监管。
所谓股东的权利和上市公司股东的权利完全不同。联邦储备银行股东持有的股票不能公开转让或者出售,也不能对美联储的利润进行分红。美联储每年按照6%的固定利率发放利息。这些股东平时也不干预美联储公开市场政策的制定。
联邦储备系统由位于华盛顿特区的联邦储备委员会和12家分布全国主要城市的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组成。杰罗姆·鲍威尔为现任美联储最高长官(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作为美国的中央银行,美联储从美国国会获得权力,行使制定货币政策和对美国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等职责。
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美联储系统的实际控制者,主要股东如下:
洛克菲勒财团所控制下的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即花旗银行前身,拥有最多的股份。
摩根财团的第一国家银行。
(当这两家公司在1955年合并成花旗银行后,它拥有美联储纽约银行近四分之一的股份,它实际上决定着美联储主席的候选人,美国总统的任命只是一枚橡皮图章而已,而国会听证会更像一场走过场的表演。)
罗斯切尔德家族担任董事的汉诺威银行。
大通银行(现在叫摩根大通)。
汉华银行(Chemical Bank)。
在宋洪斌的书中是这样论述美联储的私人性质的,我打个比方这就像在说我们的四大商业银行是私人的(美联储纽约银行是私人的)就是等同于我们的中央银行--美联储(美联储联邦委员会)是私人的,还有关于分红问题,实际上只有每年不超过6%的分红,美联储系统发行的货币的收入大多数是要上交到财政部的,实际能分得的只有很少的一部分,还有关于国债利息收入,视乎美国政府就从没有支付过。这一收入(美联储系统发行的货币的收入)主要是通过美联储的公开交易委员会对这些国债的买卖,实现的二级市场变现得来的。实际上美联储11人中有7人是国会任命的,并要定期的向美国国会汇报货币政策的理由。另外的4人是定期轮换的,顾问委员会是不能参与决策的。再说,美国主要的货币政策是在新闻直播的过程中,非匿名式委员投票得到的结果,任何操纵啊?众目睽睽之下啊?还有,我想告诉你汇丰银行既是私人银行,同时拥有港币的发行权,但是不是香港的央行,拥有货币发行权的机构不等于央行,同时强调“美联储联邦委员会”才是央行,不要说美联储。众人皆知的美国经济界的常识,也可以震惊中国人民啊。
:纽约城市国家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7498股;JP摩根公司14500;威廉.洛克菲勒10000股;约翰.洛克菲勒 1750股;纽约国家商业银行发行了250000股票,乔治.贝克拥有10000股;JP摩根公司7800股;玛丽.哈里曼5650股;保罗.沃伯格 3000股;雅各布.谢夫1000股,小JP摩根1000股。大通银行,乔治.贝克拥有13408股。汉诺威银行,杰姆斯.斯蒂尔曼拥有4000股;威廉.洛克菲勒1540股。
他是全世界唯一的私有制央行,幕后怎么样,怎么可能有人知道??
一群大资本家控制的财团和国会总统共同组成的中央银行。是为帝国服务的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