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名字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要你老公家同意
其实现在法律对于夫妻间的财产规定还是比较完善的,夫妻间房产证加不加名字影响并不是很大,如果以后离婚房产的分割是根据双方的付出来分配的,如果房子是男方家全款购买,就算加了你的名字以后离婚还是归属男方,如果是你们共同出资,就算没你名字,以后只要你拿出出资证明,离婚是你出资部分会偿还给你
不过现在人都是要加上名字,觉得这样保险
当然有区别。
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就可以认为对方把房子所有权的一半赠与给了你。
没区别,你加了,你只能让人觉得你另有所图,房你有份出钱吗?如没有请不多贪,最终只能导致你婚姻完结,孤独终老,无子送终
你们现在在是已婚,房子本身就是夫妻共有财产,你老公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参与还贷款,如果离婚,只会分给你,你还贷款那部分钱。房子的升值和房产与你没有关系。假设你俩离婚,你没有参与还贷款。房产是没有你的(无论房子房本上有没有你的名字。)除非,你老公家里人同意将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房产就是你的。
如果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男方购买,又是他一人名字,住房就是他婚前个人财产,产权归他一人,和你无关。
如果办理加名字成功,有了你和男方2人名字房产证,你就是住房共有人,这房子在没有约定份额前提,你有一半产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