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井施工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2024-10-31 0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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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沉井施工一般要求:井主体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浇筑,分段制作时,施工缝的防水措施应根据其防水等级按本规范表3.3.1—1选用。沉井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本规范第4.1.25条的规定。固定模板的螺栓穿过混凝土井壁时,螺栓部位的防水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4.1.28条的规定。
  【2】8.2.3 沉井的干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水位应降至底板底高程500mm以下,降水作业应在底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且沉井内部结构完成并满足抗浮要求后,方可停止;2 封底前井壁与底板连接部位应凿毛或涂刷界面处理剂,并应清洗干净; 3 待垫层混凝土达到50%设计强度后,浇筑混凝土底板,应一次浇筑,并应分格连续对称进行;4 降水用的集水井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筑密实。8.2.4 沉井水下封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下封底宜采用水下不分散混凝土,其坍落度宜为200±20mm;2 封底混凝土应在沉井全部底面积上连续均匀浇筑,浇筑时导管插入混凝土深度不宜小于1.5m;3 封底混凝土应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从井内抽水,并应检查封底质量,对渗漏水部位应进行堵漏处理;4 防水混凝土底板应连续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底板与井壁接缝处的防水措施应按本规范表3.3.1—1选用,施工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4.1.25条的规定。8.2.5 当沉井与位于不透水层内的地下工程连接时,应先封住井壁外侧含水层的渗水通道。

回答2:

下面是教科书上对沉井施工的一般要求,请你参考使用。
一、沉井下沉前,应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地质资料决定是否需要增补施工勘探,为编制技术方案提供准确依据。
二、沉井下沉前,应对沉井附近的堤坝、建筑物和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在下沉过程中,经常进行沉降观测,观察基线、基点的设置情况。
三、沉井施工前,应详细调查施工期间内的洪汛、凌汛、河床冲刷、通航及漂流物等情况,并根据调查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安全。

回答3:

沉井下沉四周影响区域内,不宜有高压电线杆、地下管道、固定式机具设备和永久性建筑物。必须设置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空压机的贮气罐应设有安全阀,输气管应编号,供气控制应由专人负责。在有潜水员工作时,并应有滤清器,进气口应设置在能取得洁净空气处。

沉井的制作高度不宜使重心离地太高,以不超过沉井短边或直径的长度为宜,一般不应超过12m.特殊情况允许加高但应有可靠的计算数据,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沉井的内外脚手,如不能随同沉井下沉时,应和沉井的模板、钢筋分开。井字架、扶梯等设施均不得固定在井壁上;防止沉井突然下沉时披拉倒。

沉井井顶周围应设防护栏杆。井内的水泵、水力机械管道等施工设施,均应架设牢固,以防止坠落。

沉井下沉前应把井壁上拉杆螺栓和圆钉切割掉。特别在不排水下沉时,应清除井内障碍和插筋,以防止割破潜水员的潜水服。

抽承垫木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分区域,按次序进行。

抽承垫木及下沉时,严禁人员从刃脚、底梁和隔墙下通过。

当沉井面积较大,不排水下沉时,井内隔墙上应设有潜水员通过的预留孔。

浮运沉井的防水围壁露出水面的高度,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小于1m.

采用抓斗抓土时,井孔内人员和设备应事先撤出,停止其他作业。如不能撤出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采用机吊人挖时。土斗装满后,待井下人员躲开,并发出讯号,方可起吊。

采用水力机械时,井内作业面与水泵站应建立电话或讯号联系。

水力机械的水枪和吸泥机,应进行试运转,各连接处应严密不漏水。

沉井在淤泥质黏土或亚黏土中下沉时,井内的工作平台应用活动平台,禁止固定在井壁、隔墙或底梁上。沉井发生突然下沉,平台应能随井内涌土顶升。

不排水沉井,井内应搭设专供潜水员使用的浮动操作平台。潜水员的增、减压规定及有关职业病的防治,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采用井内抽水强制下沉时,井上人员应离开沉井,不能离开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沉井如由不排水转换为排水下沉时,抽水后应经过观测,确认沉井已经稳定,方可下井作业。

采用套井与触变泥浆法施工时,套井四周应设置防护设施。

沉井下沉采用加载助沉时,加载平台应经过计算,加载或卸荷范围内,应停止其他作业。

沉井水下混凝土封底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导管周围应有栏杆。平台的荷载除考虑人员和机具重量外,还应考虑漏斗和导管堵塞后,装满混凝土时的悬吊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