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要求加班到十点属于违法吗

每天要求加班到十点属于违法吗
2025-03-23 12:21: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否属于违法是根据每天上班时间来定的,如果加班到晚上10点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就属于违法,如果是协商好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间也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加班的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案例:违法加班被重罚

近日,据《法制晚报》报道,珠海人社局公布了一起案例,珠海一家企业因为赶订单,违法延长1905名职工加班时间,最终被处以19万余元罚款。

实际上,用人单位违法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十分普遍。尤其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违规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前,根本不会与员工进行协商,完全由企业说了算。

而据《南方都市报》报道,珠海这家公司此前就当月赶订单需要加班一事,已经与公司工会和员工进行了协商,没有发生强迫加班的情况。

此次珠海市人社部门按照受侵害的1905名劳动者每人100元的标准计算,处以企业罚款人民币19.05万元,很多网友表示不解:珠海这家企业既尊重劳动者自身的意愿,也自觉给劳动者发放了违法加班的加班费,为何还要受罚。

其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根据报道,珠海这家企业延长员工工作时间平均达100小时以上,其中最长达147小时,因此企业已经形成违法。

很多时候,员工并不会拒绝企业安排加班的要求,毕竟现在找个工作也不容易,因此所谓的自愿加班,有时候也有受制于人的无奈。而就算是劳动者真心愿意加班,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尊重劳动者休息权,维护劳动者的切身权利,也是企业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给了加班工资,就可以随意让员工加班?这样做也违法!

回答2:

是否属于违法是根据每天上班时间来定的,如果是加班到晚上10点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就属于违法,如果是协商好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间也不能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加班的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扩展资料

保障劳动者正常休息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回答3:

1、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企业可以实行以下三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五天每日工作八小时,
综合计算工时制:平均每月工作20.98天,每天的时间不定时,每周几天也不定,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没有固定的时间,但必须每周休息一天。
后面两种工时制必须到劳动局申请备案。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加班有两种:
如果是标准工时制加班的不调休,是必须给加班费的,周六周日上班的才可调休。
如果符合调休情况的,公司有权安排员工在哪天休息,如果公司没安排员工调休的就应该给双倍加班费。
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综上,公司不能作废当事人的时间,应该按上面支付加班费,不支付的可凭当事人的考勤记录与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寻求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回答4: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时间超出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但如果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员工对此予以拒绝,则属于不服从公司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或其他规范性规章制度对该员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