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在当地医院就诊,想要在当地开转诊证明,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如果在转诊过程中,如果出现医疗事故,不仅当事的医生有责任,医院也有责任,所以是不可能不经过就诊就开转诊证明的,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什么情况下才能转诊:转诊是需要有条件的,不是人拍脑袋想转就转的,一般在当地无法救治时,才会开转诊证明,否则是不被允许的,它也关乎医保的报销流程,主要是为了预防过度医疗,再有就是小病大治,明明在小地方就可以治疗的疾病,有些人盲目要去大医院,不仅占用某些医院的医疗资源,也浪费下面基层医院的医疗资源,对于国家和个人都没有好处,只有当当地基层医院无法确诊或者无法治疗的前提下,才会开转诊证明,并对转诊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指导意见,“平衡点”曾有一个朋友,他的妻子宫外孕,自己决定想要转诊去外地的医院,后来在当地医生的劝说下放弃,因为宫外孕看似小事,其实风险非常大,容易造成大出血,因为怀孕初期,细胞分裂非常快速,如果不能及时进入子宫中,输卵管的动脉受到挤压造成出血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转诊一定要小心,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医生,不能盲目决定。
如果出医疗事故,医生和医院都有责任:我们都知道,转诊过程中,如果出了医疗事故,那么开出转诊的当事医生和医院都有责任,因为他们要对转诊的风险作出评估,并对转诊的风险告知家属,家属需要签字的,如果没有在医院就诊,他们将如何评估和提出建议呢?
当我们想明白这些原因之后,是不是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其实我们要理解医者仁心,他们非常希望大家都能健康,只是医学还没有达到那个境界而已,需要互相理解,你们说是不是?
一、正常转诊
1、患病后于县级医院首诊。
病情需转上级 医院诊疗时,由医院开具 转诊证明。
2、持 转诊证明至县农合办公室
农合办盖公章、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3、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二、非正常转诊
未经县级医院诊疗而直接就诊于上级医院,或其他原因县级医院未给开立转诊证明。
1、电话或现场至农合办公室,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县农合办备案,发送信息至目的医院。
2、住院:持转诊证明来院就诊,开立住院证、缴费、办理新农合接诊住院治疗
或:无转诊证明,先于上级医院就诊办理住院,住院期间补办上述流程
3、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注:非正常转诊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较正常转诊降低20%。
三、急诊就诊
病情符合急诊入院条件
接诊医生开立急诊住院证,缴费办理住院及治疗
1、医生开具急诊诊断证明,并科室主任签字,加盖科室公章及急诊公章
2、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现场至县农合办公室,说明病急,已办理急诊入院。
3、接农合办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入院证、急诊证明、农合证件、身份证件等);县农合办备案,发送电子信息至目的医院。
4、出院:转诊证明经科室签字、盖章,持新农合知情同意书及其他医院要求资料结算出院。
没去当地医院就诊,按规定当地医院是不会开具转诊证明的。除非你有关系,认识该医院相关的医护人员,并且是关系很硬的那种,因为要开这种证明,必须由主治医生申请,院长签字,才能开这方面证明。但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等重大事情,会追究其医院的责任。所以,基于医院要承担风险,一般人是不会帮你开的。个人建议,还是先在该医院就诊,如果实在是想转院,可以跟主治医生说明自己的情况,让他酌情处理。
这个应该很简单,随便找一个大夫给他说明一下你的情况应该没问题,反正都知道是报销用的,不过我还是建议你先去当地医院看一下,然后对大夫说你在这里看病不方便,想去你想就诊的医院看病,需要一个转院证明!就在前几天我刚刚办理了这个事情,我是从县城医院转去省立医院的!就算能开出证明这个必须有院长签字,还要有当地医保局存档证明,医保局把他们用电脑传到你就诊的医院,对方接收后你才能在就诊医院报销,而且这些事情必须在你出院之前就办妥的,否则不予报销!
有问题可以随时追问!
这个应该没什么问题,现在医院大夫一般都知道是报销用的,不过最好还是去当地医院找一个大夫给他说明一下你的情况,然后对大夫说你在这里看病不方便,想去其它医院看病,需要一个转院证明。这个证明必须有院长签字,还要有当地医保局存档证明,他们对接成功才能转入,所以这些事情在出院之前就必须提前办好,否则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