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
三纲又称纲常,是指“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要求为臣、为子、为妻的必须服从于君、父、夫,也要求为君、为父、为夫的要为为臣、子、妻的作做出表率。它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君臣、父子、夫妇之间一种特殊的道德关系。
五常就是上面讲到的“五伦”,即仁、义、礼、智、信。
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董仲舒根据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以及孔孟宣扬的仁、义、礼、智、信等发展为“三纲五常”说。这是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而提出的。他认为三纲是人们之间的伦常关系,而仁义礼智信这五常是用来调整伦常关系的基本原则。三纲五常成了封建统治者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精神枷锁。
仁,是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具体说来,“仁”包含的内容为:
1.在与另一个人相处时,能做到融洽和谐,即为仁。
2.凡事不能光想着自己,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为别人考虑,做事为人为己,即为仁。
3.能爱人即为仁
义,是指中国古代一种含义极广的道德范畴,本指公正、合理而应当做的。孔子最早提出了“义”。孟子则进一步阐述了“义”。他认为“信”和“果”都必须以“义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又: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离娄上》:“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义所在。”
简单地说,就是在别人有难时出手出头,帮一把,即为义;或者,在人家需要时,及时出手,帮人家一两下,即为义。
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作为典章制度,它是社会制度的体现,是维护上层建筑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与人交往中的礼节仪式。作为道德规范,它是国家领导和贵族等的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儒家鼓吹的理想封建社会秩序是贵贱、尊卑、长幼、亲疏有别,要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符合他们在家族内的身份和社会、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为规范,这就是“礼”。作为伦理道德的“礼”的具体内容,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等。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作为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修养起了重要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礼”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不断发生着改变和调整。
智,即智慧、聪明,有才能,有智谋。孔子认为,有智慧的人才能认识到“仁”对他有利,才能去实行“仁”。只有统治者才是“智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可成为“仁人”,而“小人”无智。儒家把“智”看成是实现其最高道德原则“仁”的重要条件之一。他们要实现“达德”,而要实现“达德”必须经过“知”的五个步骤,即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汉儒则把“智”列入“五常”之中。
信,是儒家的伦理范畴,是董仲舒所极力提倡的。意思是诚实,讲信用,不虚伪。“信”既是儒家实现“仁‘这个道德原则的重要条件之一,又是其道德修养的内容之一。孔子及其弟子提出”信“是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互守信用,借以调整统治阶级之间、对立阶级之间的矛盾。儒家把“信”作为立国、治国的根本。汉儒把“信”列入“五常”之中。
在儒家的道德规范体系中,“智”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也是儒家理想人格的重要品质之一,被视为“三达德”、“四德”及“五常”之一。
首先把“智”视为道德规范、道德品质或道德情操来使用的,是伟大的思想家孔子。他把“智”与“仁”、“勇”两个道德规范并举,定位为君子之道,即所谓“知(智)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
在儒家思想史上,孟子第一次以“仁义礼智”四德并提。他从行为的节制和形式的修饰、道德的认知和意志的保障等意义上确立了礼与智在道德体系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最终,仁义礼智四位一体,相依互补,恰成一完整的范畴系统,构建为人道的全部蕴涵。 到了汉代,儒家“五常”(仁义礼智信)确立,“智”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