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违约,可以与房东协商。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
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
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
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店铺装修费用剩余租期的摊销额;货物及预期收益的损失;以及其他可确定的损失等。
可以要求甲方开具房屋出租发票,税金在合同中未约定,应由出租方(甲方)承担。乙方若要终止合同且不想承担违约金,只能拖欠房租,因房租支付期限没有明确约定,待甲方与你协议终止合同,免除违约金。但甲方若走诉讼,违约金基本免不了的。
一般私人出租房是不会开发票的 如果开 税费是由双方协商怎么支付的 一般房东肯定不愿意给 最多一人一半
若不租 可以协商 好的房东是不会要违约金的 因为生意做不走是正常的 最好的就是转让 收点转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