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时速是20公里/小时。电动车国家新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实施。标准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
该标准规定于2009年12月15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缓实施。
实施目的
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这次标准仓促出台,真正动因是行业之争,目的是为了满足汽车工业这个庞大集团的利益诉求。随着城市交通的拥堵和民众的经济压力,电动车已构成了对汽车消费巨大的“挤压”效应,汽车工业也在因此失去更多潜在的消费者。
只要这个标准实施,损害的不只是消费者利益,也会让全国2000多家电动车企业,大多数失去生存下去的可能。刚刚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产业,面临着全面崩盘的风险。
电动车新标速度规定不大于25公里时速,要求有脚踏,改名电助车更合适些,因为现在电动汽车一般也叫电动车,很容易混淆,参考的是欧标,欧标也是25公里时速。但如果不能将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违法者“执法”了(包括违停行占用、建筑占用、商业占用和在非机道上划停车道的部门等等),这标准没多少用,非机道总是不时的阻碍,没人会选用这种路走,一样得在机动车道上借道骑行,一样不安全。美标是32公里,中国与美国纬度相近,温度对电池影响小,美标感觉更适合中国些,车在该快的时候慢有时更危险
现行国家标准则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在最近的标准更新讨论稿中会有所调整。
实际上很多仪表显示的速度很不准确,夸大速度,指针式速度表,新车带来的表,时速最高可以到50多公里,实际速度制定在时速30--35这个区间内。
现行国家标准则规定,电动自行车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
参考:欧洲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是25公里,美国的是32公里.
目前的国家规定电动车最高时速是20公里/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