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证,但是写了书面离婚协议,我签字了,但对方没签字拿走了,怎

2024-11-19 14: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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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准备分手的,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双方随时可以与他人结婚,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

虽然不需要解除婚姻关系,但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需要分割,如果有子女,还牵涉到子女抚养权问题。一方拿着所谓“离婚协议书”让对方签字,自己没有签字,如果以后持有协议书的一方认为协议书对自己有利,就会凭借协议书主张权利,否则可以隐匿或销毁协议书,这显然对另一方是不公平的。如果需要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应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回答2:

您好,如果你们双方同居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以前,那么属于事实婚姻关系,对方如果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去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你们双方同居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以后,那么你们之间不是夫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对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争议,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