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脸上有2—3厘米伤疤,有赔偿吗!

十三号上夜班,右眼角模具碰伤,缝了五针,可以得到赔偿吗?
2024-11-19 21:34: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能。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依法要求单位或劳动局赔偿。

回答3:

当然有赔偿,属于几级伤残需要做伤残等级鉴定,以伤残等级鉴定的结果为准,只有鉴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属于工伤的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回答4:

属轻伤,可以享受休息,报医疗费。单位好的不扣工资。发生活费的也有。

回答5: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现要求支付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