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对象有哪些

2024-11-17 16:29:2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监外执行的对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派昌稿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尘孝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迅高,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