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中介费是不违法的,法律只规定不得收取押金,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扩展资料:设立中介机构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国家对外商投资职业中介机构和向劳动者提供境外就业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你是作为好朋友帮别人找工作的话,那么就不应该收取费用,但如果你是作为中介帮别人找工作的话,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是很合理的。
让别人找工作收取费用,我感觉这是无所谓的,因为没有法律的范畴,而是说的人情需要花一笔钱,这是正常的一种表现。
帮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合法的。只要费用收的合理,没有别的问题就行啦。这相当于一个中介。
帮人找工作,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是可以的。那你们双方之前先沟通好就可以了,这属于你情我愿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