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也只是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进行管理,并不是垂直管理。 目前,在全国党政机关中,真正实现垂直管理的是国税、海关等部门。
什么是垂直管理?
1、垂直管理是我国人民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而且在行政体制改革中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重要手段趋于加强。 我国比较重要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履行经济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如海关、工商、税务、烟草、交通、盐业中央或省级以下单位大多实施垂直管理。
2、督查、环境保护、安全监察等部门积极寻求垂直管理,将垂直管理作为其改革目标。 除了上述形式的垂直管理外,中国的监督制度也是跨省、跨地区、组织从不同的中央部门出现,通过检查监督中央法令的执行。
垂直管理的优缺点
1、弊端
随着垂直管理部门的增加,这些部门本来就存在的税收流失、数据造假、环境恶化、生产安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这意味着以削弱监督为代价提高行政效率的改革面临着另一个严峻的挑战。
2、利处
实行部门垂直管理,对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保证政策法律的贯彻实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另外,垂直管理部门的共同特征是垂直性和相对独立性。企业经营基本上与同级政府的行政框架分离,困在制度框架内,强调企业的敏感性和机密性。但是,垂直管理模式只能限制地方对司法的参与,而不能根除对司法行政化的危害,相反会助长行政化的泛滥,违背了司法特性和设立司法机关的目的。
1、业务上垂直管理,主要体现在上级检察院的决定,下级检察院必须执行;(仅此而已)
2、普通检察干警的调职、调级由辖区的组织部考察决定,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由驻地政府保障,是否能进人,以及进多少,统统由当地党委政府说了算。
3、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检察系统的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改革,为了反腐的需要,检察系统与当地党委政府在人、财、物上适当脱钩,不过现在还没动静,还只是有这么个说法而已。相信这是方向,否则办案的阻力太大了。
检察院是垂直管理,检察院是带有行政性的司法机关(宪法定位为司法机关,但实质上有行政属性)由于其司法性,要求司法独立,因而不受地方政府领导,而是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当然,它要受地方党委的领导,但这是另一个问题,因为中国所有东西都要受党的领导。我们所说的垂直管理或双重管理,都是把党委领导撇开了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