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2份)(需盖公章原件);
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盖红章复印件1份);
3、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原件并有聘用记录;盖红章复印件1份);
5、提供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
6、电梯使用和运营安全管理制度目录。(盖红章原件1份);
注:
(1)维保单位变更时,使用单位应当持维保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改电梯内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2)电梯报废时,所有单位应当在30天内到原使用登记办理注销手续。
(3)电梯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延展阅读:
电梯的准用证的正式名称叫“安全检验合格证”,是电梯安装后,经过电梯安装单位(一般都是厂家安装)自检合格,报当地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发给的一个黄绿色的小牌子。证明电梯安装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以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