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网友和公众会员咨询刑法方面的问题,现将刑法常识分章介绍。 一、刑法的概念和分类 刑法在概念上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附属刑法和单行刑法。普通意义上来讲,我们说的刑法都是指刑法典。刑法的概念可概括为:以国家名义颁布和施行,规定犯罪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刑法的作用 刑法作为重要的部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是我国唯一规定了犯罪和对犯罪的惩罚措施的部门法。在我国其他一些法律也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但这些法律规定的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 (二)调整、保护相当广泛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文件,但一般的部门法通常只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而刑法所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 (三)规定了最严厉的强制方法。法律的实施都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一般法律规范也规定了强制措施,但就其严厉程度和处罚力度,刑法无疑是最强的。它包括可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监视居住等,甚至还包罗剥夺生命权的死刑。 (四)刑法具有补充性。刑法只有在其他法律都不足以禁止社会危害行为时才适用,从而为处罚、禁止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刑法可以保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保障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以国家的名义颁布实施的关于犯罪以及犯罪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家的基本法之一。有两个基本内容:一是犯罪;二是刑罚。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刑法指最高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全面、系统地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专门刑事法律文件,在我国为1979年颁布、198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常称之为刑法典。广义的刑法是指所有的刑事实体法律规范,包括系统规定犯罪与刑罚的刑法典、单行刑事法规、对刑法的修改与补充规定以及非刑事法律中有关犯罪与刑罚的刑事法律规范。中国刑法有以下特点:(1)刑法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比其他部门法要广泛得多。(2)刑法所规定制裁的是社会危害性最为严重的各种违法行为,即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行为。(3)刑法所规定的制裁手段最为严厉,而且刑事法律关系的建立具有法律强制性。
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又要全面又要简单明了。。。
其实刑法条文里面全部都有,你只要看看就知道了
不知道你是为了考试呢还是有实际的用途。
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人的范围,也包括空间地域的范围。
条文是这样规定的:
我国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以属地原则为主,兼采用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1)属地原则体现在: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使用与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内的,就认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犯罪(2)属人原则体现在;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城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行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3)保护原则体现在: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过和国领城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刑法的作用是在总则里面的条文体现的:
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
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
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
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
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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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含义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