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户口未迁出,能否获得原土地赔偿款?中级法院下条文,当地法院不许受理此类案件,该怎么办?

2024-11-15 07: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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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种情况是典型的出嫁女权益问题。
1、根据土地承包法规定,出嫁女分配土地是看她婚后在夫家有没有分配土地,如果没有,那么在娘家的承包地不能收回,该出嫁女的土地应由其父母继续种植,并依法取得土地补偿款。如果夫家村里已经给予分配承包地,那么在娘家的承包地应由村委收回。
2、中级法院的指示是违法的和严重错误的,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村民的承包地纠纷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讨论决定涉及本村事务的重大事项,其中就包括调整土地、确定土地补偿款分配等等事项。因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也相对有权决定出嫁女不享受村里的任何待遇。如果法院按照《土地承包法》判吧,就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而且重要的一点是,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出嫁女是少数,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代表的是大多数村民,如果判出嫁女胜诉,那可能会引起群体性事件,在和谐稳定为第一责任的当今形势下,法院和基层政府自然会选择放弃出嫁女的利益。
出嫁女权益问题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不是你们一家,也不是只有你们当地有这种矛盾,因此,解决起来困难重重,只能劝你,平常心对待吧,只有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才有绝对的公平。

回答2:

如法院不受理,可向当地人大反映,或向检察院提出监督。

回答3:

没办法,户籍不在,就没有土地,没有理由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