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怎么规定劳动法连续旷工3天的处罚?

2024-11-16 11:33: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是否有权开除你取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如果公司制度中规定了连续旷工三日可以开除就可以。

2、但是你仍然有权要求公司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补发给你。

3、公司未与你签订合同,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扩展资料:

1、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回答2:

关于旷工,劳动法并没有什么明确规定,以企业通过民主制定的规章制度,并经过公示的为准的。就是说,如果企业依法通过公示的员工手册中,有规定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的话,企业是可以要你辞职的。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的,这是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

回答3:

连续旷工十五天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答4:

如果公司制度里面有明确规定,连续旷工3天当自动离职的话,他要你不要上班是成立的,但工资不能少一分。另外企业没有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他按你实际上班时间双倍支付工资

回答5:

看公司规章制度怎么规定了。劳动法没有明文规定。不过前提是规章制度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法,要公示才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