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不愿意撤诉,被告可以将原告的收据向法院提交,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就是平均原告败诉,诉讼费用还得由原告自己负担。所以,只要将所欠原告的借款偿还完毕,就不用担心。
不愿撤诉,对被告而言也没有风险。
被告继续应诉,向法院提供已还款的证明,法院判决原告败诉,那么原告还会损失一笔诉讼费。
因此,不用理会,正常应诉即可。
如果需要律师开庭,可以咨询律师,这种情况下,律师费也不会多高。
不愿撤诉对被告而言也没有风险。民间借贷纠纷的立案条件是:(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撤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撤诉必须有合格的主体。在第一审普通程序中,申请撤诉的主体包括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提出反诉的被告,法定诉讼代理人以及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必要的共同诉讼中,必须取得全体共同诉讼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一致同意才能达到撤诉的效果。此外,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申请撤诉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是当事人对自己诉讼权利的处分,除非当事人提出明确、真实的撤诉要求,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撤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动员当事人撤诉。
3、撤诉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若要撤回其提出的诉,应当在法院立案之后、宣告判决之前提出。对当事人申请撤诉作时间上的要求,一方面是维护正常的诉讼秩序,另一方面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当事人提出的诉就已被法院的裁判所解决,也就无诉可撤。
4、撤诉必须经法院审查同意。这一条件体现了当事人撤诉权利行使的相对性,即要受到人民法院的必要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被告已还清原告几年钱了,但是原告不原撒诉我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