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法的,有相应的处罚,职工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扩展资料
不缴住房公积金,将列入“黑名单”
2018年10月15日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指出,如果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以下6种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限制、阻挠、拒绝买受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
2、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仍不执行的;
3、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
4、违规提取或者协助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退回的;
5、违规获取或者协助违规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
6、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经催收仍不偿还的;
其中,明确提出了企业给职工不缴、少缴、不按时缴公积金,将列入黑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我给劳动保障局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说,他们不负责公积金的事情,需要给社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才行,但他不敢肯定是不是单位必须给交公积金。需要合同里规定交公积金才可以 ,如果合同里当初没写,那就可以不交。
可我去社会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的时候,他们很肯定的说。不管是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 还是外资企业。 只要单位和员工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管合同里有没有具体写到公积金的细节。只要有这份正式合同的存在,那么单位就必须给员工上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给上,属于违法行为。 如果员工协调未果。可以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交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现在有的用人单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没有缴纳。大家都知道社保是必须要强制缴纳的,那么公积金是不是呢?公司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其实住房公积金并不是那样可缴可不缴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缴纳。相关的法律的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款都很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要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需要设立公积金的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都强调的是“应当办理”(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强制”的意思);因此,住房公积金也是强制缴纳的。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