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财政部财会[2006]3 号),第十二条: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把国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所在国家货币编制的财务报表折算成以记账本位币表达的财务报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是一种未实现损益,它一般不在账簿中反映,只反映在报表中。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处理方法一般有如下两种:递延处理——计入所有者权益。在递延法下,将折算差额列入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递延处理有利于保持会计报表有关项目原有的比例关系,便于进行财务比率分析。
列入利润表——计入当期损益。将折算差额计入损益,列入利润表。这样做的优点是能真实反映企业所承受的汇率风险,但是将未实现的损益记入当期损益,有可能引起对会计报表的误解。
还有一些方法,比如:将折算差额借方发生额,即折算损失,记入损益;将折算差额贷方发生额,即折算收益,加入递延,记入所有者权益。
针对我国情况--采用现行汇率法,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作递延处理;采用时态法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列为当期损益。
一、我国会计准则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财政部财会[2006]3 号),第十二条 企业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一)、(二)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二、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是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把国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所在国家货币编制的财务报表折算成以记账本位币表达的财务报表时,由于报表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形成的汇兑损益。
外币报表折算损益是一种未实现损益,它一般不在账簿中反映,只反映在报表中。
应该选择A
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