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底调整汇兑损益的原则:
只对货币性账户调整汇兑损益,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各项往来款,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1)用年末以上账户的原币金额乘以年末汇率,算出年末本位币金额a,
(2)记录未调整汇兑损益前以上科目已记录的本位币金额b;
(3)将金额a与金额b的差轧至“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看做借方或贷方哪个方向分录能平就可以了。
如:借:应收账款
235
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500
贷:应付账款
735
做该分录后,应收账款外币户增加235元后,余额为外币余额按年末汇率计算出的本位币金额;应付账款外币户增加735元后,余额也为外币余额按年末汇率计算出来的本位币金额。
2、以上往来及现金、银行存款汇兑损益调整,在年末做一张凭证就可以了,无需分开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