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和《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1、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2、当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这个问题要看原告在哪个法院起诉来决定开庭的地点
根据民诉法规定,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