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战城市需要80万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四十条;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第二章。审批条件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