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在建楼盘,一年前业主购买的时候是14000多元一平,如今开盘,部分房价降到了10410元一平,最低单价一万元一平,也就是说,每平米的房价降了3000多元左右,前期购房的业主,少的赔30万,多的赔80万,如此巨大的差价,让很多以购房的业主感到愤怒,很多人跑到售楼处,又打又砸,纷纷高喊退房。从业主的角度来看,刚买的房子一下子贬值80万,80万可不是一笔小数字,相当于把首付赔进去了,任谁心里都不会平衡,开发商一直调令,就让自己的财产受到了如此巨大的损失。可是业主砸售楼处的行为也是非常不理智的,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应当采用更加理性的方式解决这问题,可以和开发商售楼处去协商,而不是凭着冲动做事。
我家房子后面有一片空地,空地周围是一片老房子,这块地皮紧挨着街道,非常适合开发楼盘,几个开发商看中了这片地方,准备把这片的老房子全都收过来,原本大部分的老房子都是没人居住的,开始收的过程很顺利,收到其中一家的时候,这家人觉得自己房子在正中间,开发商想要盖楼盘,就必须要占自己的地皮,再加上对老房子确实有感情,于是漫天要价,开发商洽谈好几次,都没有达成共识,眼看着跟工地说好的工期就要到了,开发商非常着急。
这个开发商有一个小舅子,在我们村是有名的二流子,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唯一的爱好就是打架闹事,看到自己收地皮特别不顺利,开发商就示意小舅子帮忙,先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把这家人的水管和电路全都损毁,这家人的水和电全都供应不上。第二天找到了开发商说这件事情,要开发商给个说法,而小舅子正好在场,叫了自己的几个弟兄过来,把这户人家的男人给打了一顿,直接把男人打的下不来床,在医院躺了十几天才出院,出院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强拆了,自己得到的赔偿少的可怜,一下子住在老房子区的人,人人自危,开发商收地皮的过程顺利了很多,但同时开发商的名声也变得很臭。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后工程队动工,原本打算在地下打温泉,结果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愣是没能找到,无奈之下,只能放弃改用空气能供暖,之后更是赶上了全市严打不允许楼盘开业,更不允许私自盖小区,工期被耽误了整整一年,极大延误了交房的时间,等到楼盘正式开业的时候,门可罗雀,原来因为开发商蛮不讲理的行为,人们议论纷纷,如果入住之后物业同样也是如此蛮横,恐怕未来居住质量堪忧,好好的楼盘,只卖出去了十几户。
真实案例我曾经看过这样一则新闻,广州某地盖的楼盘,和开发商原本说好的一点都不一样,外面看起来和普通的小区没有区别,但是里面每户楼层都特别矮,个子高的在里面,甚至都不能直起腰来,业主收到房子之后,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几次维权开发商都没有正面回应,于是业主们群情激愤,找来记者曝光,开发商害怕自己的信誉受到影响,才给业主提出了解决措施,双方才达成了和解。
但我们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应当采用一种比较理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更何况上述事件所说的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很难去判定究竟谁对谁错,业主蒙受了巨大的财务损失,可是从法律层面来讲,开发商的行为并没有触犯法律,毕竟之前购房合同上写的清清楚楚,降价如此之快,也是开发商始料不及的,开发商和业主谁都不愿意为此买单,不如共同去协商,找到一种更加温和的,能让双方更满意的一种方式。一直以来,在人们心中都有一种房子只涨不跌的想法,也是这种想法,让人们盲目购房,房价的涨跌都有市场管控,希望人们能够有自己理智的判断。
青岛业主砸售楼处的行为是非常无知,任性的做法,买卖双方自愿平等,有合同,有契约,不能因为市场行为而将气撒在售楼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形主要是因为业主脑子里房价“只涨不跌”的思维;然后是掏空了六个腰包,接受不了自己财产贬值;最后就是遇到问题只有大闹才能解决问题的认知。
房价只涨不跌是错误的观念很多人心里都觉得房价只会涨不会跌,所以出现自己买的房子大幅度掉价的时候,心里就接受不了了。
在任何一个国家,房价都不会只涨不跌。当然如今老百姓的这种错误观念,售楼处以及房产中介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绝大多数销售都会告诉客户房价不会跌,面对很多没有判断的业主,很显然自己就相信了。从这一点来说,房产销售在推广介绍的时候不能夸大其词,一直吹捧房价不降理论。
如今很多买房的人都是靠六个钱包才能买得起房子。当房子大幅度贬值的时候,自己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如果这些业主都是亿万富翁,对于区区几十万的降价肯定不屑一顾。但现实是大多数买房的业主都是普通人,用的是自己一辈子的心血。
现在人们解决问题都喜欢将问题闹大,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自己有理的情况下,合法维权是可以的。但是自己不占理的情况下,最后吃亏还是自己的。
最后希望大家都理性认识房价的涨跌,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房价上涨了你肯定不会拿钱感谢售楼处,同理房价下跌了你也不能对售楼处进行打砸。一旦做出不当的行为甚至还会被法律所惩戒。
如涨80万任何商多有涨或降直接报案
刚需逼着买没法,但买是你自己掏的钱,开发商没权力逼你。只怪儿子这个阶段结婚。
房屋买卖属于市场经济行为,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