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会保障理论最早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认为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可以通过市场经济活动得到自动调节,不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的责任在于维护自由和公平的交换制度。这是一种自由主义的福利观。20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危机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潮流,二战后,受凯恩斯主义的影响,以《贝弗里奇报告》为蓝本,英国首先建成了福利国家,之后,欧洲各国纷纷效仿,此时引人注目的是民主社会主义学派和“中间道路”学派两支社会保障理论流派。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爆发了严重的经济滞胀,英、美等国的“右翼”政府相继上台,社会保障改革成为这些政府施政的重点之一,以哈耶克、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产生着深刻影响。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科技产业革命的快速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日益加剧,在社会保障领域中又出现了“第三条道路”学派。新老自由主义学派、民主社会主义学派以及“中间道路”学派可以说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中三大最为活跃的流派,本文试对其作简要评述。
(一)民主社会主义学派
1.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产生与发展。民主社会主义学派是在“讲坛社会主义”和“费边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支社会保障流派。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19世纪中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德国的“讲坛社会主义”和英国的“费边社会主义”。德国的“讲坛社会主义”反对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举措,主张国家干预经济,鼓吹劳资合作和推行社会保险,缩短劳动时间,改善劳动条件;英国“费边社会主义”以韦伯夫妇为代表,强调对残、疾、老、幼、失业者实行社会服务。
第二阶段主要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的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的“充分就业”思想。庇古特别强调两个观点:其一是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福利也越大,其二是收入越平均,福利也越多。凯恩斯主张通过国家干预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并提出要实行最低工资制度、限制工时、改革教育等措施来提高社会福利的水平。
第三阶段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工党提出的“公平分配收入”、“混合经济”等理论主张。克罗斯兰提出的关于“民主社会主义”的五项原则,即“政治自由、混合经济、福利国家、凯恩斯主义和平等信念”为多数的西欧社会民主党所接受。
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代表之一蒂特姆斯,他直接抨击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剥削,主张以更为普遍的财政福利和以工业成就为基础的制度性资源再分配,来实现分配的正义以及建立一个更为平等的社会,认为“普遍主义”可促进社会整合,可回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缺陷和不平等的社会后果,主张使资本主义制度朝混合的经济、福利的多元主义、公民权利和义务并重的模式发展。
2.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在经济上,主张采取混合经济与国家干预并行的模式,主张国有化和计划经济推进福利国家政策,提倡劳资合作,强调通过高额累进税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以使无法从市场中满足需要的个人和家庭得到支持。
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认为国家对公民的福祉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政府的角色是为社会中有需要的个人提供资金和服务,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市场具有重要作用,但市场的副作用也是很大的,因而必须加以限制并进行规范。
在社会理想上,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拒绝暴力革命,主张通过社会改良来实现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特征是剥削和无政府状态,因而社会主义必须由政府掌握生产资料和收入分配的主动权[1]。
在社会福利方面,认为社会福利是以国家经济繁荣为目的的投资,可以充当刺激消费和生产的手段,因而主张实行全面的社会保障计划。同时,在对待私人服务方面,民主社会主义学派也并不是一味地否定,而认为在某些领域(诸如教育、卫生领域等)可以发挥私人服务的作用,但是,在个人的社会保障领域则不宜提倡,因为私人服务的繁荣有可能导致政府忽视国家福利的提供。
在价值取向上,民主社会主义学派推崇自由、平等和博爱。认为作为人类社会长期追求之目标的自由、平等和博爱应得到贯彻落实;国家作为制定政策的主体应确保社会群体的需要和权利得到满足,应实行全面主义和平均主义,尽量减少社会不平等的现象,同时在社会成员中培养互助、自助的氛围。
3.对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评价。民主社会主义学派的许多观点和主张,是西欧、北欧福利国家实施普遍福利政策的理论依据,在当时的影响力相当大,由于其推动,社会保障在20世纪50~60年代处于发展的黄金时期,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富差距缩小。
民主社会主义学派对于二战后西欧国家进行的社会改革,对于战后这些国家社会福利基本结构的确定,也起到了倡导和推动作用。
但是,民主社会主义学派提出的收入均等化、福利社会化、就业充分化、国有化等主张,在福利国家广泛推行高标准、广范围、多项目的普遍福利政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受到了现实的严峻挑战,从而有必要对其进行重新的检视。
(二)自由主义学派
1.自由主义学派的产生与发展。自由主义实际上分为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古典自由主义产生于18~19世纪,其代表人物有亚当·斯密、边沁、穆勒,主张自由竞争,强调国家不应干预经济。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在整个19世纪引导着西方国家政府的政策,一直持续到20世纪早期。到20世纪70年代,以哈耶克和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进一步倡导市场经济及自由竞争,反对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认为自由是人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新自由主义在政治上以20世纪70年代末撒切尔夫人和80年代里根政府为其行为的代言人,在经济政策和社会福利实施方案上,都强调以市场自由经济为主导,放弃国家干预。正因为如此,有的学者认为,新自由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亚当·斯密的经济观和穆勒等人的政治理论的一种综合。
2.自由主义学派的基本观点。认为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私人企业制度和自由市场制度是迄今为止所能选择的最好制度。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是违背“人的本性”的一种制度,实行计划经济更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2]。
主张市场经济下的自由竞争,反对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认为人的自由是不可侵犯的,强调对个人自由的保护,包括使个人权利和私有财产免受侵犯。
全面否定福利国家的普遍福利政策。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凯恩斯主义的逐渐失效,人们对国家干预市场经济的作用持怀疑态度,尤其是70年代以“滞胀”为特征的经济危机,使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经济成为众矢之的。由于自由主义崇尚个人、理性和自由市场的至高无上,因此,在自由主义学派看来,二战后始于英国建成的“福利国家”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是难以接受的:在经济上,基于高税率的税收政策降低了人们的工作、储蓄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出现了经济上的低效率;“充分就业”政策减少了私营部门的劳动力的供应,使经济发展缺乏弹性;国有化使服务垄断,缺乏竞争;全面福利摧毁了个人自我照顾能力,增加了个人的依赖性。而在政治上,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更是导致个人自由的丧失,因而应用“最小的政府”来界定“自由的范畴”。如哈耶克特别强调,福利国家完全忽视了自由社会是市场经济中建立“自发秩序”的必要条件,因为福利国家是一种人为设计而不是单纯的人类行为,由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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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生活的干预违背了人类行为的自然倾向。弗里德曼认为,个人的福利应通过市场购买来实现,个人的生活满足感或幸福也只有从市场的交换中才能得以改善,国家福利应是一种以非再分配形式体现的“公共利益”[3]。
3.对自由主义学派的评价。自由主义学派其思想多年来在英美等国大行其道,一方面是和这些国家政治上保守势力的盛行有关,而另一方面是和经济的萎靡不振使政府在社会保障中支出大打折扣有关,也即是说这种流派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同时,自由主义对个人自由、责任、理性及市场调节的分析有一定的道理,并且,其对福利国家的一些剖析和批判也是切中要害的。
但是,自由主义学派对福利国家模式的全盘否定过于极端,因为福利国家模式毕竟发挥过巨大的作用,并且至今还有相当数量的国家仍在沿用着这种模式。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主要流派:
1、民主社会主义学派。
2、自由主义学派。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产生阶段,它经历了一个从否定社会救济到主张社会福利的思想发展过程,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英法古典经济学家否定社会救济制度的作用的社会保障思想、德国历史学派提倡国家福利的社会保障思想、福利经济学关于福利保障的思想。
二是西方社会保障理论的形成阶段,它标志着福利型社会保障思想的确立,具体内容包括两方面:凯恩斯主义的福利保障理论、“福利国家”论者的社会保障理论。
三是西万社会保障理论的多样化发展阶段,它表现为当代西方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论,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新自由主义学派的社会保障理论(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社会市场经济学派、公共选择学派等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理论)、其他经济学派的社会保障理论(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增长学派、未来学派等关于社会福利保障理论)、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福利经济理论。
社会保障理论是有着多种流派的。
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对社会保障理论的研究。
方社会保障理论有哪些煮流派西方的社会保障理论有很多的流派?
西方社会保障理论一般都是指自由派的人占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