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苏州市的居住证每年要到居住的社区里面激活一下的,不激活的话,居住证就会处于休眠状态。
不过按照《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7到15天就可以办理好居住证的。
《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受理机构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要求的,公安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居住证。申请人应当持回执到受理机构领证。
扩展资料:
《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居住证办理:
第十三条 居住证一人一证,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式样一致。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第十四条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应当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三)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非本市户籍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督促其申领居住证或者办理居住证信息变更。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居住地居住满30日仍未申领居住证的,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应当督促居住人员申领居住证。
第十八条 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居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受理机构换领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工作单位、政治面貌、婚育状况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新闻网-居住证办了三年半 用时才发现它在“休眠”
按照规定,居住证制作周期为15个工作日。但是,随着居住证在社会面的广泛使用,流动人口申办居住证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1261个受理点每天居住证受理量达到3万张以上,一度使制证中心产能跟不上受理进度,造成部分居住证制作周期超过了规定时间。随后,苏州市公安局已采取措施增加了制证设备和人员,迅速提升产能,6月份以来延误情况已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