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达到预定的可使用态就要转为固定资产,相关条件为:1、首先必须有所有的工程支出发票,没有发票不能计入在建工程科目。2、完工结转时,要有工程验收记录、工程结算单(竣工结算单)。3、需要强制检测安全性的固定资产(如压力管道、配电设备等)还必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检查认定报告。以上单据齐全,就可以将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税务主要关注的是固定资产确认时点、工程成本的真实性、转入资产后折旧的计提是否正确,只要注意到上面几点,税务这边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望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