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叫”因公殉职“,而不是你说的”应公殉职“。如果评为烈士的,是可以安排子女工作的。如果仅仅是普通因公殉职,国家已经给予了大量的优抚待遇,对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到18岁成人。如果原单位同意给予接收安排的,可以安排。社会不给予特殊安置权利。
要看孩子多大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