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就分属于不同家庭,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或户籍迁移手续。
可由女方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女方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或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 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 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 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 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 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